关于开展2016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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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
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规定和贷款合同相关协议要求,生源地信用贷款毕业生毕业离校前必须在国家开发银行确认其贷款本金、利率、期限、还贷起始日与终止日等关键信息,否则学校不可为其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确认对象:在校期间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2016届毕业生
二、确认截止时间: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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