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16-05-27
浏览量:25
2016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
2016年,我院共上报省教育厅注册在籍毕业生931人(不含校本)。为做好我院2016届毕业生就业教育和就业各项手续的办理工作,确保毕业生顺利、安全、文明离校,现对2016届毕业生下阶段就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对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的指导
1.各系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各种材料的填写和使用说明的指导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填写与发放。根据目前统计,仍有部分班级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未注册、打印、发放,请各系及时督促毕业班辅导员和学生,做好相关工作。
(2)《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包括自我鉴定)的填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数据的核对、审查工作。核对时间从5月12日开始,至5月27日截止。
(4)做好《九州学院2016届学生就业情况调查及跟踪登记表》信息的统计工作。
(5)做好2016届毕业生报到证邮寄工作。由于今年毕业生提前离校,我院学生的报到证要6月下旬才能办理,今年的毕业生报到证需统一邮寄,各系要及时做好邮寄地址统计工作(交电子版即可)。
二、毕业生就业管理方面
(一)2016届毕业生档案管理
1.毕业生档案的内容
毕业生档案内容主要包括:(1)报到证存根;(2)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3)高考考生材料;(4)新生入学及毕业体检表;(5)实习、实践鉴定表;(6)学生历年成绩表;(7)入党申请书及党员发展材料;(8)基本技能证书复印件;(9)奖、惩材料;(10)其他相关材料。
2.毕业生档案填装要求
(1)毕业生档案每一项内容填装、填写要真实、完整;
(2)毕业生档案内的材料要按以上(1)-(10)顺序填装,且在档案袋的背面要注明袋内材料名称和数量;
(3)毕业生档案填装后都必须逐一进行检查核对,填写人签字,由各系负责审核,就业指导中心只核对档案份数,不核对档案内容。档案内材料缺失由各系负责解释。
3.毕业生档案材料转接要求
(1)各系在6月30日前,将填装好的毕业生档案按学号顺序整理好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交接手续,双方经办人签字。
(2)毕业生领取《报到证》后两周内,档案由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服务中心集中并统一寄发至《报到证》上所开具的地址。
(3)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毕业生档案一律统一寄发,严禁毕业生自行携带档案。